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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期|最完整的攻略!发票作废热点难点全解析!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今天是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下面请您享用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餐。

开发票难免遇到要作废的情况,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要作废一张发票,又难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发票作废都有哪些正常原因和非正常原因呢?发票作废该如何操作?哪些发票又是不能作废处理?违规作废发票会有怎样的后果呢~今天我们一起完整地说说发票作废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四种: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服务中止。

遇上以上几种情况时,无需紧张,这都是常见情况,只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的规定进行操作就可以了。

但是呢,发票作废还有以下几种非正常原因,这些方式要不得哦!

1.恶意隐瞒收入:

这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情况,纳税人通过将已开具发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发票开具金额降入起征点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

2.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

即销售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售方违规作废开具的部分发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

3.涉嫌虚开发票

部分企业涉嫌虚开发票,但为了避免被税务机关发现,将部分发票进行作废,以平销、微利达到虚开发票的目的。

对于以上几种违规作废发票,难逃税务查处哦!

税务机关的查处方式:

1.同一笔销售发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在起征点范围左右直接纳入风险扫描重点,并由系统自动提醒。

2.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作废时系统即刻进行比对提醒。

我们再来看看在实务操作中,会遇到哪些问题呢?

比如,发票作废时找不到要作废的发票怎么办?

(1)遵循“谁开票,谁作废”的原则,管理员可以作废所有人开具的发票,以管理员的身份进入系统进行作废;

(2)在发票查询里检查是否有该张发票,若没有,点击“发票修复”,修复成功后在“发票作废”中进行作废;

(3)已作废发票不能再次作废:核实发票的作废标志写的"是"还是"否",可通过“发票查询”中的“作废标志”进行查看;

(4)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进入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在此之前的发票为已抄税发票,不能作废;

(5)跨月发票不能作废:核实开票日期,跨月发票只能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那么,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能不能作废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十二条规定: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再来看看,开票软件,未开具的发票如何作废呢?

点击 “发票管理”模块,点击菜单栏中的发票管理/未开发票作废,选择相应发票种类,录入要作废的发票份数,核实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发票开具有误,如何作废呢?

进入开票软件,点“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核实无误点“确认”进行作废。

大家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种发票不能作废 :

1. 商家开出的电子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需要与对应的物流、资金流信息一致。

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时,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 成品油专用发票开具有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以下规则: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所以成品油发票开具有误,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用发票。

3.已认证的专票发生错误,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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